書法是寫字,但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實用性“寫字”,也不是古代學童開蒙學習的“寫字”,而是建立在博大精深的書法傳統基礎之上的“寫志”、“寫意”、“寫心”。
書法藝術給人們帶來的不僅是展示與欣賞,而在于它的廣大而深遠意義是樹立一個心志,傳承學習使人得已高雅修養、刻苦努力使人得已提高和創新,漸入所追求的新境界,達到藝術思維與作品的完好統一。
書法是中華民族的傳統藝術,書法藝術中凝聚著中華民族的哲學思想、美學追求、人文精神、聰明才智和思想感情,成為社會發展進步的寫照,成為中華民族的象征和民族文明發展史的縮寫。書法藝術具有語言文字所具有的使用價值,也具有審美的藝術價值,兩者構成了書法藝術的兩重特性。而書法教學離不開學校教育,它是學校教育的-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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